“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发布者:2009012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1

2019年10月25日上午,如皋校区邀请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如皋校区法治副校长孙亚同志到校为在校学生做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第四检察部徐明明副主任、周检察官等同志一起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由学工处、校区办主办,学工处邵晓龙老师主持了讲座活动。校区团委、关工委和部分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参加了活动。各班学生代表共300多人现场收听,后期将制作专题录像组织校区全体学生集中收看收听。

孙检察长的讲座题目为“开学第一课,法律伴我行”。孙检察长以案说法,先后介绍了发生在青少年现实生活中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杀人)、性侵等案例,同时对涉毒、网络诈骗等案件也作了分析介绍。孙检察长分析了青少年学生发生类似治安、刑事案件的内在原因,结合案例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解读。最后,孙检察长还语重心长地提醒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告诫同学们:一要学会宽容,小事要忍,大事找法;二要求助司法,小事找老师家长,大事找警察;三要努力提高品位,做一个有格调、有追求、有修养的人。

邵晓龙老师在总结时,首先感谢如皋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我校事业发展关心,感谢孙检察长对学生健康成长关爱。提醒同学们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在日常校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提高是非辨别能力,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学会换位思考,遇事冷静不冲动。交友时要慎重选择,通过观察对方的言行、仪表、兴趣爱好和人际交往圈子慎重选择朋友,异性交往更应遵守公序良俗。提醒同学们网络空间信息繁杂,良莠难辨,信息传播监控难度大,是高风险领域,但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要正确使用网络,正确使用各种新媒体自媒体工具,自律网络行为。提醒同学们既不要做害人者,也不能当受害者的唯一有效武器就是法律。

最后,邵晓龙老师要求参加收听的学生代表要在班上向全班同学介绍相关案例,在后期集中收看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生活经历组织全班讨论交流,查找违纪违法隐患和苗头倾向,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并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