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1.评选对象:2020届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德修养好,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每学期操行等第均为良好以上,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5次(高招起点不少于3次)。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基本功扎实,各类考级考证和技能考核成绩符合学校要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每学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4.在校期间高师至少六次、高职至少五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高招至少三次),或至少获得五次二等以上奖学金;以上奖励(高招至少三次)、表彰在同一学期获得只认定为一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省、市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在校期间被评为南通市优秀团员两次以上;
3.学校认可的有其他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请各系通知毕业班班主任组织推荐并填写申报表,由各系初审。各系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系初审后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于 6月 21 日 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评选标准审核,报校长室批准后表彰。
学工处
20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