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3

各学院、各班级:    

20 20 202 1 学年度第 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表彰、奖励条例》相关规定,请各班级在 4 15 前组织 学生网上申报 (从 学校主页,学工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 ,学校审核,校长审批)。 请学院安排专人认真审核 4 30 23:00 前统一完成。 申报和审核的系统将在 5月1日凌晨统一关闭。 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统一管理,本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特作如下说明和要求:    

对照评比条件,由学生自愿申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推荐比例控制在班级在校生人数的15%以内,小数四舍五入。定向(免费)生比例可放宽到25%,定向(免费)生与统招生混合编班的班级指标分别使用,不得兼用。如达到标准符合奖励条件,确因名额限制的也可以申报,但发证书,不发奖金。 请辅导员(班主任)分配好名额,指导学生申报(拿奖金和拿证书),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核,奖金人数不能超过比例。 学工处审核中如发现超过比例将会影响整个班级奖学金的申报,请务必重视。    

2.申报条件:    

1)特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8分(含88分,下同)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 表现突出并 取得等级奖 (以校内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 系统申报时奖状要拍照上传    

2)一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 表现突出并 取得等级奖 (以校内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 系统申报时奖状要拍照上传    

3)二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3)三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8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评选考核期内如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公开批评以上处理的,取消申报资格。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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