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20 20 -202 1 学年度第 一 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表彰、奖励条例》相关规定,请各班级在 4 月 15 日 前组织 学生网上申报 (从 学校主页,学工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 ,学校审核,校长审批)。 请学院安排专人认真审核 , 于 4 月 30 日 23:00 前统一完成。 申报和审核的系统将在 5月1日凌晨统一关闭。 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统一管理,本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特作如下说明和要求:
对照评比条件,由学生自愿申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推荐比例控制在班级在校生人数的15%以内,小数四舍五入。定向(免费)生比例可放宽到25%,定向(免费)生与统招生混合编班的班级指标分别使用,不得兼用。如达到标准符合奖励条件,确因名额限制的也可以申报,但发证书,不发奖金。 请辅导员(班主任)分配好名额,指导学生申报(拿奖金和拿证书),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核,奖金人数不能超过比例。 学工处审核中如发现超过比例将会影响整个班级奖学金的申报,请务必重视。
2.申报条件:
(1)特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8分(含88分,下同)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 表现突出并 取得等级奖 (以校内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 系统申报时奖状要拍照上传 ) 。
(2)一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 表现突出并 取得等级奖 (以校内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 系统申报时奖状要拍照上传 ) 。
(3)二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3)三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8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评选考核期内如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公开批评以上处理的,取消申报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 2 1 年 4 月 6 日